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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2021年度唐山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1-06-08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2021年度唐山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市科技局研究编制了《2021年度唐山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须知和各专项指南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推荐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南内容

本指南包括“申报须知”相关事项,以及“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3大类、7个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指南》同时发布在唐山市科技局网站(kejiju.tangshan.gov.cn)和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60.2.8.133:81/tskjjh)。

二、组织实施

本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常年开放,采取按批组织、定期入库、第三方机构受理、集中评审的方式实施。

第一批项目申报推荐安排如下:

1.申报人网络受理时间:2021年5月10日开始,项目管理平台不设置关闭时间。

2.项目主管单位审核推荐截止至2021年6月10日。

请项目申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咨询电话(见下表)。

三、项目推荐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对各自注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申请书及佐证附件材料须完整规范。

2.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汇总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包含2020年已申报市入库科技项目),在2021年6月11日前将以正式公文形式(红头文件并加盖公章)出具的《推荐函》、《拟推荐项目汇总表》扫描件,发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邮箱。

3.各项目申报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都要严守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对项目审查推荐进行严格把关;市科技局各相关业务处室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政策服务和业务指导。

四、技术支持

项目管理平台服务电话:0311-85866036  85866037

 

附件:1.2021年度唐山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2.推荐函(模板)

      3.拟推荐项目汇总表

4.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指南

5.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6.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7.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8.农业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9.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10.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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